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一、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为湖北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赋予其对全省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和指导的职能,同时授权中心对足球运动项目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二、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体育方针、政策以及本省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省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管理,推动足球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提高,促进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三、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
1、全面负责足球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对本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计划,并结合本省足球项目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省有关措施和办法;
2、负责和指导足球运动项目的普及和优秀运动队建设,指导足球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管理足球运动项目的湖北省队;
3、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足球运动项目的全省竞赛制度、计划和足球运动项目的全省竞赛管理以及制定全省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
4、负责本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与培训,负责运动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和奖励的申报。负责裁判员的等级申报和选派工作;
5、组织足球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6、组织开展国内外交往和技术交流,制定足球运动项目的人才引进和参与国际国内活动及交流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国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在省内举办的国际国内比赛的组织工作;
7、负责本中心所属运动队的膳食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本中心运动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医疗康复工作;
8、负责与足球运动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体育市场指导,积极开展与足球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9、搞好湖北省足球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自律;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
10、接受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
11、完成湖北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下设:综合办公室、竞赛训练部、经营开发部等3个中层机构及湖北省足球队。经费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