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体育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一家非营利性组织。其宗旨是积累资金,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湖北体育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直属湖北省体育局。体育局领导兼会长,基金会秘书长主持工作。
基金来源
1 、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捐赠或赞助;
2 、国内外体育组织的捐赠或赞助;
3 、体育、文艺等团体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义赛、义演及捐赠;
4 、基金会举办的体育比赛或表演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基金会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和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增值收入;
6 、其它收入。
基金的用途
1 、奖励对体育运动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 、资助各类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进修;
3 、资助体育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开发;
4 、资助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有关体育设备的购置;
5 、为竞技体育的拳头项目和扶持薄弱项目提供资金;
6 、根据捐赠者的要求给予资助的项目。
基金会的管理
1 、基金会的基金只能用于资助符合本章程宗旨的活动和事业,而不得挪作他用;
2 、基金会设立专职财务人员,建立独立会计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 、基金会资金收支情况,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基金捐赠者的权益和荣誉
1 、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安排所捐资金的正当用途;
2 、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给予一定的广告回报;
3 、优先参加基金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基金会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褒奖和宣传;
4 、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对有重大贡献的人士,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基金会可授予荣誉职衔或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聘请担任有关实际职衔。
组织机构
1 、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理事若干人。
2 、基金会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主持日常工作。
电 话: 027-87313650 87320533
传 真: 027-8731361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 5号
邮 编: 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