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
※体育竞赛审批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协办机关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
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审批范围和条件
1、主办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3、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4、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5、场所、设施、器材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6、审批权限: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1、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
2、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比赛由个人举办的,需提供主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的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执行的竞赛规则以及奖励办法等);
4、比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包括比赛的组织机构组成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等);
5、同意使用比赛场地的证明(由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提供,要注明在比赛期限内,该场地可以提供给比赛使用,需加盖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2、办公室受理;
3、竞体处承办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竞体处办结;
6、办公室批复文件。
特别程序及期限
主办者应当在举办体育竞赛20个工作日前向受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湖北省体育局行政审批申请书》,在湖北省体育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hbsport.gov.cn”
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否
咨询电话
027-87313673
投诉电话
027-87313659
受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省体育局五楼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