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地址 湖北省体育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30—17:00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1、主办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3、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4、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5、场所、设施、器材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材料:
主办者应当在举办体育竞赛二十个工作日前向受理部门提交
1、北京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上下载,网址为www.bjsports.gov.cn)
2、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比赛由个人举办的,需提供主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的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执行的竞赛规则以及奖励办法等);
4、比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包括比赛的组织机构组成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等);
5、同意使用比赛场地的证明(由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提供,要注明在比赛期限内,该场地可以提供给比赛使用,需加盖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公章);
6、比赛所用设备、器材检验、检验合格证明;
7、比赛的资金证明(由主办单位提供,包括比赛经费来源、经费预算以及经费支出方案,需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如比赛由个人举办,需加盖主办个人印章或由主人本人亲笔签名);
8、比赛的安全保卫方案;
9、比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比赛的医疗保障措施。
标准:
申办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根据各体育项目的有关技术要求负责审理。
标准:申办材料须真实、齐全、规范、有效。必要时对举办场所进行现场勘查。
时限:6个工作日
三、审定
由竞技体育处负责报送主管竞赛审批的局领导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履行送达手续,同时告知局信息中心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2、审批材料及办理程序正确、完整、规范、有效。
3、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