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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0日

审批项目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机关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2000911国家体育总局令第4号)

第八条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必须获得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五条 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必须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注册。

第十六条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进行业务管理。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从本行政区域建设发展需要和满足群众体育需求出发,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规模、布局、场地使用状况及其对居民生产、生活质量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规划、审核和必要的建设。

审批范围和条件

一、举办健身气功活动: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是国家批准开展的健身气功项目;

3、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4、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

5、有经考核合格的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

6、有活动所在地场所的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7、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审批权限: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举办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还须获得同级公安机关认可。

二、设立健身气功站点:

1、必须是国家批准开展的健身气功项目;

2、有与开展活动相适应、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并经所在地管理者同意使用;

3、活动时间相对固定;

4、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5、辅导人员经考核合格;

6、活动内容健康、科学,符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7、审批权限: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批注册。

申请材料

一、举办健身气功活动:

1、申请书;

2、培训或活动的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活动地点;时间;人数;开展项目;辅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3、举办者的身份证明;

4、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5、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6200人以上的活动须有公安机关认可的证明。

二、设立健身气功站点:

1、申请书。内容包括:负责人、开展的健身气功项目、经常参加活动的人数、辅导人员情况等;

2、负责人身份证明;

3、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辅导人员资格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2、办公室受理;

3、武术中心气功部审核;

4、武术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5、气功部办结;

6、办公室公示下发批复文件。

特别程序及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湖北省体育局行政审批申请书》,在湖北省体育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hbsport.gov.cn

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咨询电话

027-59830711

投诉电话

027-87313659

受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省体育局五楼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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