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体育局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的审批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0日

审批项目名称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的审批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协办机关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号)

第七条 举行登山活动应当进行申请。

  攀登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一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攀登未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三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攀登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山峰,经攀登一侧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山峰交界其他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通报。如山峰交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间有争议,由国家体育总局决定。

审批范围和条件

1 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

2 队员至少3人,包括2名队员,另外有1名登山教练员或者1名高山向导进行指导;

3、队员应当参加过省级以上登山协会组织的登山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培训及体能训练;

4、配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1名登山教练或高山向导最多带领4名队员;

5 团队所有成员须经二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无障碍疾患;
6
 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寒、通讯、生活、医疗等基本器材装备。

7登山团队不得吸收外国运动员参加;

8、审批权限:省级体育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发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登山团队成员名单及登山简历;

4、登山团队教练员或高山向导资格证书复印件;

5、登山计划书;

6、装备清单;

7200人以上的活动须有公安机关认可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2、办公室受理分办;

3、社体中心业务二部具体受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出具批复文件并交由办公室公示

特别程序及期限

1、攀登公布的山峰,申请者应当在活动实施前1个月提出申请;

2、攀登未公布的山峰,申请者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提出申请;

3、攀登7000以上的山峰,申请者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提出申请。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湖北省体育局行政审批申请书》,在湖北省体育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hbsport.gov.cn

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咨询电话

027-87313615

投诉电话

027-87313659

受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省体育局五楼510



请输入受理年度以及事项受理编号查询
年    度:
开始查询
受理编号:
      我要申报
姓名: 必填 联系地址: 必填
手机: 联系电话: 必填
邮编: Email:
标题: 必填
内容:(必填)
             验证码 :              

 
 
您是第 475687 位访问者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指南 | 隐私声明
Copyright 2007 湖北省体育局主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Topideas 大思想
电话:027-87319358  传真:027-87831027 鄂ICP备0750205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   邮箱:hbsport@hbsport.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32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