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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武术学校的审批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0日

审批项目名称

开办武术学校的审批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机关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开办武术学校,须持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县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所在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开办习武场所,须持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就治安管理事项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报所在地县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体育、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或审批申请后,一般应在收到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不予同意或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武术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4、武术教师应当具备武术教练员资格。武术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

5、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武术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武术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

6、具备与武术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

7、审批权限: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一)开办武术学校、习武场所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办学场所、习武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武术器材清单;

(五)武术学校教学计划或习武场所培训计划;  (六)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  (七)国家和省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2、办公室受理;

3、武术中心综合办承办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综合办办结;

6、办公室公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特别程序及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湖北省体育局行政审批申请书》,在湖北省体育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hbsport.gov.cn

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咨询电话

027-88076505

投诉电话

027-87313659

受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省体育局五楼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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